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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动态
“在家上学”并非教育的乌托邦
2016-12-01

近日,一则《中国家庭教育的乌托邦:1.8万名学生在家上学》的报道,再次引发社会对孩子“去哪上学”问题的探讨。

    近年来,一些家长不满于流水线般千篇一律的学校教育,选择带领孩子“逃”出校园,自己在家教育。“在家上学”主要出于两方面的考量:一是认为学校无法为学生提供有竞争力的教育;二是对学校教育理念的不认同,比如过于关注分数,对于学生健全人格、独特个性的关注不够。

    这种“家庭私塾式”的教育实践,对于增加教育的选择性发挥了一定作用。然而,“在家上学”存在的问题也不少。首先,《义务教育法》明文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而且“在家上学”也会牵涉到学籍、升学考试等诸多麻烦。其次,这些孩子接触的同伴过少,缺乏与同龄人的沟通,容易使孩子形单影只,产生孤独感,出现离群索居的倾向,进而影响孩子的交际能力。孩子长期处在一个非常封闭的教育环境,难以形成与他人互帮、互学、互助的集体教育氛围。即使在家上学的成功案例不少,往往也很难复制。此外,高学历的家长未必是合格的教师,“在家上学”没有固定的上学时间,缺乏严密的课程安排。这种想当然的家庭式教育多少存在不规范性和随意性,难以系统化和专业化。

    不过,面对“在家上学”个案日益增多的现实,当下的学校教育也应反思。教育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学校、家庭、社会在孩子成长的每一个阶段都有着特殊位置,作用不可替代。作为家长,应理性认识到“全能选手”不好当,在家学习也绝非教育的乌托邦,理应回归本分,做到不越位。作为教育行政部门,更不能听之任之、缺位失责,应当完善顶层设计,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供给侧改革,实现办学质量、人才培养模式的升级,从而给受教育者提供更多、更好的教育选择。

    (作者付义朝,系华中师范大学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